违反八项规定、严重违纪、侵害群众利益……近日,广西各地纪委陆续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这些党员干部被处分了!
钦州市2名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移送检察机关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日前,中共钦州市纪委监委对钦州市开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叶欣和钦州市开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副总经理陈奕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叶欣在担任钦州市河东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钦州市开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发包和招投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工程承包人提供帮助,收受工程承包人送给的钱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陈奕璋在负责钦州市河东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担任钦州市河东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钦州市开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副总经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工程承包人提供帮助,收受工程承包人送给的钱款和干股,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钦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叶欣、陈奕璋开除党籍处分;建议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解除其2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收缴追缴其2人违纪所得;将2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桂林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桂林市恭城县观音乡洋石村党支部原书记唐心月、村委原主任李庆双私分扶贫产业开发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唐心月、李庆双以伪造合同、虚构农户签领册的方式套取扶贫产业开发紫甘薯项目资金60620元用于个人开支,其中唐心月分得30300元,李庆双分得30320元。2017年8月,唐心月、李庆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套取的60620元扶贫资金上交县检察院暂扣。桂林市临桂区会仙镇七里村委党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毛富德截留国家公益林补偿资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5年,毛富德截留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46675.74元,其中46422.45元用于个人开支。另外,毛富德还存在收受危房改造户辛苦费等违纪问题。2017年7月,毛富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款60422.45元收缴上交国库。桂林市平乐县二塘镇大展村党支部原书记卢瑞峰收受危改户好处费等问题。2010年至2016年,卢瑞峰收取4
46 32094 46 14987 0 0 4159 0 0:00:07 0:00:03 0:00:04 4159危改户好处费10600元。卢瑞峰还存在套取香猪养殖项目,与他人合伙养殖本该发放给贫困户的猪苗,养殖获利后分红等问题。2017年8月,卢瑞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66700元上交县财政。
钦州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浦北县江城街道塘胜村党支部书记宁伟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宁伟在明知其大哥宁某不符合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宁某填写申请材料并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200元。宁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责令退缴。钦南区康熙岭镇西围村委会套取农村改厕奖励资金进行私分问题。2010年至2011年,康熙岭镇西围村委会在开展农村改厕项目工作过程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黄国喜、村委会主任洪家爱、村委会副主任叶成勇、妇女主任陈其荣等人冒充改厕户签名,冒领改厕奖励资金共计5280元进行私分。在接受组织审查前,黄国喜等4人将冒领的资金退还改厕户。黄国喜、洪家爱、叶成勇、陈其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钦北区那蒙镇那蒙社区原妇女主任陈建平骗取城镇低保补助金问题。2011年11月,陈建平在协助那蒙镇政府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城镇低保工作过程中,明知自己的家庭不符合条件,仍以其丈夫的名义申请城镇低保待遇并获审批通过,其家庭共领取低保金8640元。陈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责令退缴。
北海市通报4起扶贫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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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工作局副调研员王雄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7年3月,时任市扶贫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雄带领市扶贫办脱贫攻坚督查组在合浦县公馆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时,违反群众纪律,辱骂村干部,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王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范荣伟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问题。范荣伟作为帮扶联系人,在2017年5月至7月,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不按要求入户走访核实,工作敷衍了事,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范荣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镇竹联小学校长张福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问题。张福作为帮扶联系人,在2017年4月至7月,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不按要求入户走访核实,工作敷衍了事,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张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龚福炜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问题。龚福炜作为帮扶联系人,在2017年5月至7月,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不按要求入户走访核实,工作敷衍了事,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龚福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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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编辑:张晓微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林娟